近日,“河南許昌立法規定晚9點後不準跳廣場舞”引發輿論關注。
12月2日,河南許昌市舉行《許昌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新聞發佈會。《條例》第十七條規定,除要求廣場舞控制音量外,還對其時間限制做出了規定:夏季每日21時至次日6時、冬季每日21時至次日7時,禁止進行廣場舞、唱歌等產生噪聲的文體活動。
如果違反該規定,將“給予警告;警告後不改正的,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”。
▲圖片來自官網。
近幾年,因為“爭地盤”、“聲音過大擾民”等種種因素,由廣場舞而引發的爭端並不少見,不少地方甚至上演過廣場舞大媽和反廣場舞市民之間的“全武行”,出現了“鳴槍加上放藏獒”、“高音喇叭來對抗”、“跳舞大媽被潑糞”等諸多鬧劇。
▲網友評論截圖。
平心而論,跳廣場舞鍛鍊身體,原本是件好事,但這些亂象卻讓其動輒得咎。
鑑於此,許昌市以立法的形式對於廣場舞的時間、音量等做出細緻規定,有利於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,讓這一城市管理痼疾變得有法可依,值得肯定。
▲圖片來自電視劇《少年派》。
據悉,《條例》在制定過程中堅持民主立法,先後有11.2萬餘人蔘與網上調查問卷,是許昌市被賦權立法以來參與羣體最多、關注程度最高、民眾參與最為熱情的一次。從民眾對這一地方立法參與的熱情來看,規範廣場舞確實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。
實際上,這樣的條例也不是第一次出台,廣州、深圳、長沙等不少地方,都曾以條例、公約、意見的形式對於解決廣場舞擾民提出了諸多有效手段。
▲圖片來自電視劇《少年派》。
當然,除了法規層面,其他地方其實也有一些別出心裁的解決廣場舞擾民的“輕手段”。
比如,重慶江北就出現過大媽們戴耳機跳廣場舞的“靜音”活動。她們雖然也喜歡跳廣場舞,但是為了不擾民,不打擾年輕人上班,就選擇了戴着藍牙耳機,每個人身上都有一個接收器。
這樣自己可以盡興,也沒有造成環境噪音污染,路人對此亦豎起了大拇指。
▲視頻截圖。
隨着民眾觀念的進步,法規的跟進和城市管理的成熟,由廣場舞帶來的糾紛和爭議將日益得到解決。沸騰君(xjb-feiteng)還盼着,等老了,跟小夥伴們手拉手一起愉快地去跳廣場舞呢。
編輯:陳靜 實習生:潘宇潔 校對:李立軍